高自考分会[2019]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授权,现收取2019年年度分会会费,缴纳标准如下:
一、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5万元(企业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万元);
二、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3万元(企业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
三、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2万元(企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
四、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按照有关要求,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的全部收支纳入总会统一核算、管理,由学会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统一收据。为便于各分支机构会费收取,学会在其银行结算账户下为自学考试分会开立了收款管理卡,收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收款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收款管理卡卡号:9558 8502 00000700794
请你单位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关于公布会员单位暨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单位以及分会监事单位的通知》(高自考分会[2019]2号)所确定的会员单位性质,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转账汇款的方式缴纳会费,同时填写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会费缴纳回执单》至自考分会秘书处和高教学会财务联系人邮箱,以便查询缴费信息及准确开具、回寄会费收据。
中国高等教育学自学考试分会秘书处联系人:曾炎焰
联系电话:025-83235821,电子邮箱:78491291@qq.com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务联系人:刘春华
联系电话:010-82289065 电子邮箱:gjxh71@126.com
附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会费缴纳回执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
2019年8月14日
附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会费缴纳回执单
汇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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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日期: |
2019年 月 日 |
所缴纳款项名称: (请注明缴费人及 缴费类型) |
例:张明 缴纳2019常务 理事单位会费 |
汇款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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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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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收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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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收件人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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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收件人通讯地址(省/市+街道+单位+门牌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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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为方便开据发票和缴费统计,请在汇款同时填写此表,并请将其发送至下面两个邮箱:自学考试分会 78491291@qq.com、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务gjxh71@126.com; 2.自学考试分会秘书处联系人:曾炎焰 联系电话:025-8323582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务联系人:刘春华 咨询电话:010-82289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