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至2018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生时间:2016-09-13
高自考分会[2016]2号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国务院在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审批,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作了修订,自学考试体制、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党中央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依法治教发展理念指引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自学考试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探索调整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学分转换和学习成果认证机制探索,不断深化自学考试改革。本着科研先行,发挥课题智库作用,自考分会决定启动2017至2018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此次规划设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重点课题需围绕自学考试未来发展方向,以实际工作中问题为导向,开展综合性、实证性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服务。重点课题选题范围设为以下方面:

  1. 终身教育视野下自学考试制度创新与完善

  2. 自学考试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研究

  3. 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学习成果互认探索

  4.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自学考试制度创新

  5. 自学考试改革发展三十余年反思性研究

  自考分会鼓励会员单位开展创新性研究,一般研究课题不设选题范围,申报单位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在自学考试各个领域和环节,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研究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出版著作以及在期刊发表的论文等。重点研究课题须至少公开发表2篇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一般研究课题须至少公开发表1篇文章。

  二、申报条件及时间安排

  自考分会的规划课题,会员单位均可申报。课题申报人根据课题选题参考范围,结合本地区或单位实践中问题确定课题,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下载地址:www.stecn.org),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自考分会秘书处。

  自考分会秘书处于2016年10月31日前接受会员单位课题申报。请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报送自考分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课题资助经费

  立项课题须按照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课题经费预算。自考分会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其中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0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

  立项课题开题后拨付第一批资助经费,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并颁发结题证书。

  四、联系方式

  自考分会秘书处联系人:赵建伟
  联系电话:010—82520090
  传真:010—82520094
  Email:ZKFH@mail.nee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立业大厦401室
  邮政编码:100084

  附件:1. 关于开展2017至2018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pdf

     2. 2017至2018年度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7z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

  2016年9月13日

  

通知公告更多
会员单位更多
  •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 北京教育考试院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我们

025-83235831 025-83235821

56803712@qq.com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邮编:2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