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

发生时间:2015-06-02
考委[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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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鉴于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已经停考(教试中心函[2015]64号),经我委组织教育类专业委员会论证,决定调整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的NTET课程,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学前教育专业专科(A040101)中的“NTET(初级)”(09275,6学分)课程,该专业考试计划中选考课程的要求由“选考不少于5门、不低于20学分的课程”调整为“选考不少于6门、不低于26学分的课程”。选考课程的具体设置由各地按照考委[2012]4号文件确定。

  二、取消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B040102,即专升本,下同)中的“NTET(中级)”(09287,6学分)课程,鉴于2014年该专业已增设“幼儿教师教研指导”(12657,6学分)课程(考委[2014]4号),因此不再增设选考课。

  三、已经获得“NTET(初级)”或“NTET(中级)”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独立本科段1门不超过6学分的选考课程。

  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请各地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

  抄送:全国考委教育类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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