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2日,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学分互认研讨会在天津召开,来自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湖北、吉林、广东等7个省(市)级自考机构的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全国考办党委书记刘桔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全国考办介绍了四类主要学历继续教育的学分认定(免考)政策情况汇总,以及推进自考学分认定工作的基本原则。7个省(市)代表分别汇报了本省区近年来开展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和学分认定情况、存在问题与改革建议。之后,与会代表就推进自学考试改革、开展学分认定相关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讨论。
刘桔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第一,推进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互认是国家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建设工程中的一项重要探索,自考应在教育部统筹领导下适应新形势、推进改革、有所作为;第二,自学考试本身就是我国对于公民自学高等教育课程的学习成果进行国家考核检验和学历授予的制度,当前自考改革的关键是要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改革创新、拓展功能,同时还要加强与其它教育形式之间的合作和沟通;第三,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工作和专业课程体系改革、考试管理方式改革和主考学校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密切相关,要统筹考虑、系统规划,形成可行性方案,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