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教学会自考分会副秘书长的通知

发生时间:2005-03-03
高自考分会[20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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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分会原副秘书长刘红军同志(原系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处长),近期因工作调动,已离开自考系统,不适宜再继续担任该职务。近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向自考分会提出调整副秘书长人选的申请。

  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章程》规定,经秘书长提名,并报经理事长批准,决定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李占伦同志担任自考分会副秘书长职务。刘红军同志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担任自考分会副秘书长一职,特此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

  二〇〇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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